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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路明处长在省房协产权市场专业委年会暨业务研讨会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09-12-28
同志们:
    在这临近年终的时刻,我们在娄底新化县召开一年一度的产权市场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业务研讨会,认真总结回顾2009年度产权市场工作,交流、探讨工作经验与体会,安排部署明年的工作,会议开得很及时,很必要。刚才,听了专业委所作的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以及长沙、株洲、岳阳、邵阳、张家界5个单位的典型经验介绍,感到很欣慰,很受启发。下面我就产权市场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依托可靠的房屋登记平台。近年来,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肩负着“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使命。房屋登记在房地产业乃至整个社会的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房屋登记关系到社会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房地产作为不动产,有价值量大、不可移动、不可复制、交易风险高等特性。无论是开发建设,还是住房消费,都涉及物权的取得、转移、使用,准确、高效的房屋登记是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2009年 1-11月,全省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59.1亿元,同比增长17.3%,预计全年将达到1050亿元,增长17.2%,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6%,居中部第4位,全国15位,;商品房销售面积287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4%,完成销售额787.5亿元,同比增长68.1%,预计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300万平方米,增长39%,销售额达870亿元,增长55%,占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2%;1-9月,全省房地产业共完成税收收入112.12亿元,同比增长19.4%,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8.4%,预计全年房地产业完成税收230亿元,增长19%,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9%。我省房地产市场迅速回升,对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发挥重要作用,与我们房屋登记部门营造的一个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息息相关。第二、房屋登记关系到老百姓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房屋登记的根本目的是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基于房屋登记信息的公开性和可信赖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侵害、产生纠纷。第三、房屋登记关系到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住房保障、房屋登记、市场监管、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及房屋安全监管等,在实施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房屋现状和权利人的相关信息,这就需要房屋登记提供准确、清晰的基础登记信息。只有信息来源真实可靠,才能科学决策,合理制定管理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良服务。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产权市场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清形势
    近年来,全省产权市场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1、完善了政策法规建设,增强了登记业务的严谨性。自《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配套出台了《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长沙市等地因地制宜,起草了适合本地发展的《长沙市房屋登记办法》。今年,在省产权市场专业委以及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等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厅花大力气规范房屋登记收费,争取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办法》,会同省物价部门出台《湖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通知》(湘价服[2009]34号),促成省物价局出台了《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测绘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服[2009]36号),治理了乱收费行为,解决多年来我省房地产交易、登记的收费不规范问题,为房地产行业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狠抓了登记机构基础建设,提升了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一是窗口服务上求突破。常德市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湘潭等市采用开放式服务窗口,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状况;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益阳、常德、吉首、浏阳等市县登记机构,曾经先后成功创建为全国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为推动全省房屋登记规范化管理,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重视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长沙、岳阳、株洲等地建立了基于GIS系统的房产地理信息系统。长沙市、株洲市自主研发的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房屋的整个生命周期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之中,并作为研究成果在全国予以推广;张家界市在资金极度吃紧的情况下,投入100多万建立新的房屋登记管理系统;岳阳市预售资金监管已成规模和体系;长沙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商品房和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开发的软件覆盖了全省50%的市县。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对加强市场监管,准确把握市场走势,科学决策调控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工作机制上求创新。衡阳等城市,过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强化了房屋租赁市场的社会化管理,加强了税费征稽工作。
    3、狠抓了队伍素质建设,提升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今年是实行房屋登记官制度的第一年,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我厅组织培训房屋登记工作人员943人,召开了市县主管部门分管局长参加的房屋登记官确认工作会议。在房屋登记官确认工作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省拟确认1172人房屋登记官。郴州市在首次房屋登记官确认工作中,提前实行内部考试确认制度。
    4、开展了学术交流和疑案研究,较好地发挥了专业委的行业引领作用。2009年,产权市场专业委承办了一次高规格的全国性房屋登记学术交流会,邀请了法学界、理论界的专家来湘授课,释疑解惑,大大提升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同时,及时完成了《房屋登记办法》实施意见的反馈,组织开展了《房屋登记技术规程》(讨论稿)的前期研讨。及时解决各市州房屋登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各市州在房屋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专家,现场查勘,与权利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较为稳妥的解决产权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09年,累计共处理5件登记疑难案例。
     5、积极协调机构设置,保持了队伍的稳定发展。今年,全国正值机构改革时期,关于房地产管理的部门机构设置,出现不同的声音和意见。为此,我厅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专题就住房与房地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进行汇报,要求维持现有住房与房地产管理机构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县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设置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的精神,由市(州)县党委政府对房产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进行统筹考虑。此外,省厅还会同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析当前我省发展形势,对省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条例》议案问题进行了的回复。以上工作,对市(州)机构设置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为保持队伍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房产主管部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产权市场专业委的鼎力支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省房屋登记工作中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产权市场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市区职责不清,多头发证,仍有大部分市县没有实行规范化管理,个别从业人员目无法纪,内外勾结,违规登记。面积测绘纠纷多、测绘成果审查制度不落实,缺乏有效解决渠道;二是房屋登记业务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地方还没有建立登记薄,没有办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新的登记业务,集体土地权属登记管理较为滞后;三是部分市州信息系统建设亟待加强,软硬件投入不足,没有形成统一的数据集中、资源共享、信息交换平台,各业务系统关联度不够,存在管理漏洞,如已查封的房屋又办理了转移登记。大部分市州房地产信息系统中存量数据的清理、存量档案的数字化和扫描工作尚未完成。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三、规范发展
    发展需要规范,规范促进发展。我们要全面落实规范化发展的要求,突出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1、增强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房屋登记人员需要具备法律、房地产、计算机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有效防范登记风险,减少登记错误。各市州要以实行登记官制度为契机,推行持证上岗。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的推荐了1172人房屋登记官,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所需,还要通过明年房屋登记官考试,不断发展房屋登记官队伍。按照住建部的工作部署,2012年前,还没有拿到《房屋登记官合格证书》的房屋登记审核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调离该岗位。省厅已制定工作计划,明年将对房屋登记机构中层骨干就房屋登记官考核和即将出台的《房屋登记技术规程》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并实行考核制度。各市州要以此为契机,在队伍建设上下足功夫,综合提升登记人员素质。
    2、规范属地设置管理,理顺房地产管理体制。根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登记职能只能由该地方城市或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行使。各市州要对辖区内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一次登记机构、登记业务的清查,对存在登记机构设置不合理、属地划分重叠,登记业务混乱等现象的,要尽快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提交本级政府专题研究,协调整改到位。
    3、完善房屋权属登记制度。一是抓紧建立完善房屋登记簿。各地要在建立新建房屋登记簿的同时,对存量房屋开展补建登记簿工作,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要在2010年前对已登记的房屋全面建立房屋登记簿,这是我省明年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各市州房地产管理部门考核的一项硬指标。省厅将会成立专项检查组,适时进行抽查、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各市州务必抓紧落实。二是实现房屋登记业务办理网络化。一方面房屋登记办件受理要实现申请、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发证、归档等工作网上传递;另一方面是要实现所有已登记房屋建立楼盘表,积极应用房产GIS系统,实现地、楼、房一体化管理,要采取数据异地备份等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房地产交易登记数据安全。目前,长沙市这项工作很扎实,实现了辖区内登记数据的异地备份;三是加强房产档案管理,完善查询制度。要抓紧完成房屋登记的档案扫描,实现房屋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房地产档案查询也要实现规范化,要建立明确可操作的制度;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农房登记。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城乡房屋统一登记是《房屋登记办法》提出的要求。各地要积极稳妥有序的开展集体土地房屋登记;五是按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过错登记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规人员的查处力度。
    4、拓展房屋登记业务。按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各市州要确保已开展登记业务稳妥进行,同时又要开展商品房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新的登记业务。积极推行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要学习长沙的做法,实现网上签约、交易、产权登记等环节的无缝管理,并以此为抓手,尽快建立完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确保交易安全,防范和减少欺诈行为。
    5、加强房屋测绘的管理。测绘工作是房屋登记的基础,房屋登记以测绘数据作依托,离开测绘,房屋登记就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厅里将把测绘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为:一是要加强测绘机构的管理。各市州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测绘机构的资质管理,对测绘机构的房产测绘业务是否在资质许可范围和测绘成果是否满足登记要件予以清查,达不到要求或面积测算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坚决给予处置;二是积极推行预测绘制度和公示制度。商品房预售前,要对在建房屋进行预测绘,并将预测结果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必备资料,在商品房销售时,测绘成果要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强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各地要建立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房屋面积测绘依据、测绘方法等内容,审核后的测绘成果要与登记管理系统关联,实现业务数据库、图形数据库、档案数据库的实时传递。四是加强房地产测绘制度建设。按照我省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湘建[2004]391号)文件及房产面积测量技术规程。
    6、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省厅今年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已进行调研,按照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分开实施的工作要求,制订了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工作方案。各地要以市州为单位,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以交易信息系统为核心,与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信用档案、物业管理、房屋测绘等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适时传递和共享。同时,积极开展部门协调,建立与规划、土地、金融、公安等相关部门有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各地要按照《房地产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留好接口,为建立全省乃至全国房地产信息系统打好基础。
    7、积极开展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住建部对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及《先进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明年执行,省厅正筹划建立省级规范化管理的《考核标准》和《先进标准》。各市州主管部门要积极创建条件,重点指导有条件的登记机构尽早通过部级验收,管理基础和经济条件较差市州,要确保70%的登记机构在2-3年内通过省级验收达标,力争5年内全部通过省级达标。已认定为部级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的株洲、益阳、湘潭、常德、岳阳等单位,要对照新的考核标准,查找不足、整改完善,积极申请部里复检。明年省厅计划确保2个单位达部标,3个单位申请部级先进单位复检,2-3个单位申请达省标,以此来推动我省房屋登记规范化管理。
    8、进一步加强产权市场专业委组织建设。在交流信息、培训人才、学术研讨、政策调研、争取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牵头的主任单位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功不可没。这几年,他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为大家服务,使湖南成为全国产权市场学术交流活动热点地区,他们的奉献使我们感受到了热心,他们的奉献使我们大家受益。今后第一要加强主任单位、会员单位组织建设,第二要加强学术业务交流,第三积极参与政策法规调研协调参与检查督办,第四创新工作方式。
    同志们,产权市场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也与我们各级主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大家要认真领会此次会议的精神,制定详细的来年工作计划,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狠抓夯实基础,努力实现我省产权市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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