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平面媒体广告投放分析
一、媒体投放与楼盘推广的结合



     通过对长沙市两大报纸《潇湘晨报》、《长沙晚报》7月份的统计显示,较上月而言,本月的房地产广告版式投放比例稍有变化,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选择了1/2版广告,占了57%,与6月份不同的是,整版广告比例略有下降, 1/4版广告上升为第二位。


二、媒体投放广告金额


    

     本月,长沙市房地产见报投放广告总金额为233.1210万元,较6月份有明显下降。本月广告投放量最高的行政区域为天心区,广告金额为91.6860万元,占本月全市楼盘在两大报媒总广告投放量的39.33%;芙蓉区由前两个月的首位降至其次,广告金额为48.5240万元,占总广告投放量的20.81%;其它区域名列依次为开福区、雨花区、岳麓区,广告投放额分别为45.7310万元、26.8100万元、20.3700万元分别占本月全市楼盘在两大报纸的总广告投放量的19.62%、11.50%、8.74 %。

三、媒体投放区域

    7月份,在五个行政区域中,芙蓉区的推介楼盘数量最多,天心区的广告投放频次最高,表明两个区域目前的开发力度大,宣传推广力度也大;岳麓区和雨花区则较为平缓;相比之下,开福区的推介楼盘数最少,但楼盘的推广频率并不逊色。

四、 广告内容


     7月份,从房地产广告类型的投放比例来看,住宅广告的投放占了相当大的份额,为71%,其市场的主导优势越发明显。有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住房消费需求旺盛,房地产开发商顺应百姓对住房的旺盛需求也由此可见一斑。同时,上半年,商业营业用房的新开工面积和空置面积都有所上升,开发商更加大了对商铺的广告投放力度,占24%。相比之下,写字楼和商住楼占的比例偏小,分别为3%和2%。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房子的需求侧重点会各有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会结合消费群体的侧重点和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广告宣传主题和要素的选定。从7月份的房地产广告中可以看出,居住的环境和交通情况仍然是广告内容要素的主体,分别占广告内容提及的25%和22%,形象宣传和价位介绍分别占17%和16%,配套设施和户型的宣传内容相对少一些,分别为11%和9%。

五、媒体广告投放目的



     一般而言,房地产开发的广告目的很为明确。7月份,新开的楼盘为数不少,有68%的广告意在发售,24%为招商广告,只有8%的是已建楼盘的促销行为。这些比例和6月份极为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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